住宅隔墙未抹这类保温砂浆,北京建工装饰集团被罚

大众报业·齐鲁壹点 15:27
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(下称“北京住建委”)官网获悉,7月28日,北京市建筑工程装饰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北京建工装饰集团”)因在一分项工程未抹20mm厚憎水膨珠保温砂浆收到罚单,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(市)字[2025]第010202号。

据处罚决定书文违法事实内容,北京住建委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提供的2024年4月28日现场检查笔录、责令改正通知书(京建法改(市)字[2024]第020138号)和2025年7月8日对当事人北京建工装饰集团的委托代理人的询问,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,昌平区北七家镇平坊村PF-04、PF-05地块项目(1#住宅楼等49项)二标段由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、北京金海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、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,精装修1标段专业分包单位为北京建工装饰集团。

2024年4月28日,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工程精装修1标段专业分包单位北京建工装饰集团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:检查时2#住宅楼2层、6层、12层走廊与住宅间的隔墙为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,该隔墙已用粉刷石膏抹灰完成,未抹20mm厚憎水膨珠保温砂浆,不符合《建筑设计总说明二》(图号JS2) 表5.7的要求。该分项工程合同价款为287839.6元。该工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项目负责人黄红雷,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技术负责人李东朝。

北京住建委表示,上述违法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情节严重。未发现有其他适用从轻、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。对此,北京住建委依据《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职权编号C1663500A010,给予北京建工装饰集团处0.71959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查询到,北京建工装饰集团此前亦有行政处罚记录。2023年7月3日,该公司因“特殊时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”,被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人民政府罚款1万元,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昌南口镇罚字﹝2023﹞030228号。
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北京市建筑工程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,注册资本12900万元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杜振羿,公司大股东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

产经新闻爆料电话:0531—85193242

责任编辑:李牧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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